昨天上午10时,曾轰动京城的电视台电视塔劫持人质案终审判决,北京一中院以绑架罪判处这起绑架案“主角”苏文东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 2004年7月9日12时许,苏文东在电视塔一层大厅内,为达到引起新闻媒体注意、解决其上访问题的目的,竟持刀劫持年仅19岁的女实习检票员孟某。在庭审后,面对众多媒体记者的提问和闪光灯,已被定罪的苏文东显得非常不满。记者问:“你为何不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?”苏文东情绪激动地说:“当初我曾在电视台门前恳求采访,可谁都不管。”据苏文东说,他原是想到电视塔上跳楼自残,以引起记者的注意。(李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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